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是法定公示地價的主要內容,是土地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支撐。公示地價體系建設主要包括制定城鎮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加快推進標定地價體系建設等工作。
一、工作背景
根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公示地價體系建設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0〕400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基準地價原則上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并按規定程序予以公開發布,超過6年未全面更新的,宗地評估不得使用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集體決策確定土地供應底價時不能作為依據使用。
射陽縣現行公示地價基準日為2021年1月1日,距今已有3年。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射陽縣城鎮規模、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條件、環境質量以及土地供求關系等都發生了明顯變化,原基準地價與射陽縣現有土地市場條件已不相適應。為保持基準地價的現勢性和實用性,更準確反映城市土地市場的變化,我縣于2024年7月啟動新一輪公示地價成果的更新工作。。
二、工作目的
積極落實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要求,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在土地資源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中的引導作用,建立健全土地市場服務和監管體系,促進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建設,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健康平穩發展。
三、工作依據及過程
根據《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T/T 18508-2014)、《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T/T 18508-2014)、《農村集體土地價格評估技術指引》、《農用地定級規程》(GT/T 28405-2012)和《標定地價規定》(TD/T 1052-2017)等規范要求,以2024年1月1日為基準日,通過收集全縣近年土地市場交易情況、統計年鑒、政府工作報告、農作物產量及收購價格等資料,結合實地踏勘,科學選取估價樣點,合理劃定城鎮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農用地土地級別,估算級別基準地價,形成城鎮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農用地基準地價和城區標定地價等公示地價體系建設更新成果。2024年11月27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專家組對我縣公示地價體系建設成果進行了評審驗收,認為成果符合國家相關規程要求,同意通過評審,建議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報批準,盡快公布運用。
四、成果涉及主要價格形式的內涵說明
本次公示地價更新成果包含了城鎮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農用地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
城鎮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是指在以連片國有土地為主的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對現狀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業、居住、工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等用途分別評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
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是對應于集體建設用地平均開發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建設用地,按照集體商服、宅基地以及集體工業用地這些不同用途分別評估,并由政府確定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下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平均價格。
農用地基準地價是根據需要針對農用地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按照不同利用類型,分別評估確定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平均價格。
標定地價是在城鎮不同土地級別或區段內,按照土地的條件、用途等選定的宗地所評估的單位面積土地使用權價格。
五、成果應用
公示是政府管理和調控土地市場的基本手段,主要應用在地價評估、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土地收益核算、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價格評估和農用地承包、轉包、出租確定價格等方面。